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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公债的壹分券和拾分券 点击查看大图
第一期公债的壹分券和拾分券

纵17厘米,横17.5厘米 纵17.5厘米,横12.5厘米

1950年1月5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期公债——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在全国各地正式发行。

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发行,是建国初期人民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,稳定金融物价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。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,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,每分以上海、天津、汉口、西安、广州、重庆六大城市的大米(天津为小米)3公斤、面粉0.75公斤、白细布1.33米、煤炭8公斤的平均批发价的总合计算,总额为2亿分。第一期公债为1亿分。公债推销的对象,主要是大中小城市的工商业者、城乡殷实富户和富有的文武退职官吏。公债的发行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普遍拥护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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